關于做好2014年年終財務清理決算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為了全面、系統地反映我校財務狀況,準確、及時地編報2014年財務決算報告,根據教育部直屬高校年終決算工作安排意見,結合我校財務管理實際,現將本年度財務清理決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對各類撥款,保證到款及時入賬
各單位應認真核對年度內各類財政性撥款、科研經費到賬情況,確保各項財政撥款及時到位、數字準確,科研經費到款及時入賬。
二、上繳各類收入
清理上繳各種收入:包括本科生學費住宿費、研究生培養費、培訓費、房屋租賃收入及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回收水電費收入等各類收入,凡有收入的單位請于12月30日前到計劃財務處結清各類收入。
三、清理收費票據,保證學校收入及時到位
(一)各單位認真清理領用的收費票據,及時、足額上繳已收費用;
(二)繳銷領用的各種票據。要求各票據領用單位和領用人在12月30日前到財務處繳銷各類收費票據(包括已用和未用的)。
四、清理暫付款
(一)已經具備報銷條件而尚未報銷的暫付款,計劃財務處將向有關單位發出“催款單”,并將通過電話催報。請各單位負責人、科研課題組或項目負責人督促有關經辦人員于2014年12月30日前報賬核銷。
(二)根據計劃財務處系統升級的要求,各單位借款必須對應到校內在職職工個人,確因特殊原因暫時無法報銷的暫付款必須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及處理意見及建議,明確借款負責人,經項目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計劃財務處。
(三)各單位合理安排各自的用款需求,凡屬2014年的各項支出報銷和借款及還款手續,必須在12月30日前辦理。
五、各項支出按預算執行
(一)凡今年已形成支出的項目,應在12月30日前辦理報賬手續,特別是學校安排的大型支出項目,如中央改善辦學條件專項、基本科研業務費、教學改革專項等,應抓緊時間完成竣工決算、驗收、審計等工作,以便年終決算數能更真實地反映學校實際支出情況。
(二)具有經費分撥權的單位應保證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各使用單位及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辦法合規使用,當年項目當年執行完畢。
(三)對于國家專項經費撥款,中央改善辦學條件專項及其他項目支出應及時并且按預算執行,減少財政資金結余。
(四)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盤活存量資金和績效考核要求,計劃財務處將對學院教學業務費開展年終財務檢查工作,屆時請相關單位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請于2015年1月12日前向計劃管理科張琳彥報送教學業務費自查報告,同時電子版以“××學院2014年教學業務費自查報告”為題目發送至郵箱lyzhang@xidian.edu.cn。
六、校內、銀行轉賬業務
(一)各單位校內轉賬應在12月30日前辦理完畢。
(二)2014年12月30日以后不再辦理轉賬支票領用手續,各單位在30日后仍需辦理對外結算的,需有發票直接報賬。計劃財務處做好現金、銀行存款(含零余額銀行存款賬戶)等資金的清查、核對工作。
七、年終決算時間安排
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1日計劃財務處停止對外辦公,集中處理銀行對賬、調整賬目和歸集報表數據,開設下年新賬等事項,2015年1月12日開始正常辦理對外業務。
八、經費獨立核算單位上報年終報表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檢查要求,學校應在年終報表中合并經費獨立核算的附屬單位財務報表,校內經費獨立的附屬單位,后勤集團、校醫院等必須在截止時間(2015年1月9日)前,及時上報各附屬單位的年終財務報表。
九、各單位上報基礎數據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年終決算要求,請各相關單位(教務處、人事處、國資處、科研院等)在12月31日前將學校學生人數、教職工人數、科研成果、固定資產等基礎數據上報計劃財務處計劃管理科,聯系人:萬靜雅,電話:81891153。
十、其他事項
(一)2014年的發票在2014年12月30日前未核銷的,務必在2015年3月底前報銷,否則過期作廢。
(二)年末計劃財務處結算工作量較大,為了更好地服務廣大師生員工,有效緩解正常工作日集中報銷排隊的問題,計劃財務處決定2014年12月份每周六(12月6日、12月13日、12月20日、12月27日)全體正常上班,辦理報賬等相關業務。
年終財務決算工作是學校經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集中反映學校一年來在教學、科研、產業、服務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體現我校綜合實力及管理水平。請各單位加強宣傳、積極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計劃財務處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