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教育部、陜西省外事辦公室等相關部門關于因公出國(境)計劃申報的通知精神,現將申報2017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2017年度因公出國(境)團組(含港澳臺地區)均須報送出訪計劃。
報送計劃包括:
1. 教職工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合作科研、培訓進修、出訪交流等各類出訪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短期因公出訪計劃;
2. 學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出訪交流、聯合培養等各類因公出訪計劃;
3. 各職能處和學院結合本部門工作需要開展的國際化拓展、人才招聘、院系交流等因公短期出訪計劃;
4. 校領導學術交流及校級團組出訪計劃等。
二、出訪人員及組團單位應嚴格控制在外停留天數、國別數和團組人數。
1. 原則上,出訪1國不得超過5天,2國不超過8天,3國不超過10天(均含離、抵我國國境當日)。赴拉美、非洲航班銜接不便的國家的團組可增加1天。確因出訪任務需要增加出訪天數,屆時須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2. 每次出訪最多不超過3個國家和地區(含經停國家和地區,不出機場的除外);
3. 團組出訪人數不得超過6人(含翻譯)。
三、各單位或個人應本著務實高效,有利于提高學科水平、教師及學生國際交流能力的原則制定并編報出訪計劃。逾期不報的,視為2017年度無出訪交流任務。來年新報計劃,除補報出訪計劃表外,還須提交出訪申請報告,能否獲批視上級部門審批結果而定。
請各職能處、學院或個人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將2017年度各類出訪計劃電子版發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單位組團除發送年度計劃表外,還須同時提交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的《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度職能處、學院團組出訪申請表》,以便及時匯總上報并備案。
聯系人:
羅 萌 88202844luom@xidian.edu.cn
郭 彤 88204801guot@mail.xidian.edu.cn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