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落實電子工程學院本科生“新生之友”活動的通知
各系所、各位老師:
在總結過去經驗的基礎上,為引導本科生提升學業完成質量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電子工程學院倡導全體教師作為“新生之友”,以宿舍為單位對本科2016級新生進行引領,幫助本科生實現從高中生到大學生角色的轉變,引導學生盡快適應大學學習,培養對未來專業發展的思維方式,提高學生對碎片化知識整合和對復雜工程問題認知的能力,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方案,選拔、聘任指導教師,以及定期開展考核工作。
組長:徐克
副組長:廖桂生 張海戰
成員:邢孟道 蘇濤 孔東 李燕 劉昕雨 強薇 曹暢
二、教師選拔
滿足以下條件的教師可報名: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責任心強,嚴于律己,為人師表,熱愛學生,善于教書育人。
2.治學嚴謹、教學經驗豐富,熟知高等教育規律和專業培養方案。
3.熟悉學校、學院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4.對電子工程學院本科專業的發展狀況有所了解。
三、指導教師工作職責
1.了解所指導的每位學生的思想動態,幫助學生解決思想問題及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引導學生適應大學生活,作學生的良師益友。
2.了解掌握所指導的每位學生的學業進展情況,對學生的學業、生活進行指導,講授學科發展前沿知識,端正學習態度,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引導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3.加強學風建設,對學生進行專業思想和學風教育,對學生選課、專業方向選擇、專業學習及學習方法等進行指導,引導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確立正確的成才目標。對學生的選課、考研予以及時指導。結合專業特點,對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工作指導。
4.指導學生的課余活動,鼓勵學生積極參加科技創新、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和文體活動。
5.深入學生宿舍,與學生開展談心活動,掌握學生的心理、情緒狀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強與輔導員的聯系溝通,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對于教師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在工作開展中如發現需要特別關注的學生,應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并及時告知相關輔導員。
四、工作安排
1.有意愿報名的教師請填寫《電子工程學院“新生之友”指導教師報名表》,于2016年11月15日下班前交到100號樓222辦公室或者將電子表格發至13700223384@163.com。
2.學院領導小組審核后,根據指導教師的學科方向,優先安排專業相近的學生宿舍。
3.確定指導對象后,指導教師應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時的同學見面活動(寒暑假除外),指導周期為一年。
五、考核辦法
指導教師完成為期一年的工作后,認真填寫《電子工程學院學業導師指導情況登記表》(附件二)以及工作總結上交學院,學院根據完成情況給予指導教師一定的補貼(按指導次數發放),并對反饋良好的優秀指導教師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