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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學院2017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接收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對2017年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規定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選拔原則;

2. 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

3.接收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推免生,鼓勵校內其他學院推免生和校外其他高校推免生報考;

4.進一步加強導師組在人才選拔中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導師組的指導作用;

5.以人為本,講究誠信,維護推免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組長:廖桂生

組員:邢孟道  徐克  蘇濤  張海戰  孔東

秘書:李燕  劉昕雨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紀守法;

2. 獲得本科就讀高校推免生資格;

3.無任何學術不端行為記錄,無任何不良誠信或違紀行為記錄。

四、復試

928日起推免生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考;我院將在推免生報考后24小時內在系統上確認是否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點擊確認同意復試,并根據我院復試時間安排參加復試。

學院接收推免生分為兩類: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研計劃宣講校園行活動獲接收函的推免生和通過我院導師團隊綜合面試的推免生,復試成績以校園行面試老師或電院導師團隊考核結果為準,學院不再另行安排復試,未確定導師的外校推免生請盡快聯系導師;

2. 其他推免生:

其他推免生均需參加我院組織的推免生復試。具體復試安排事宜我院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通知,請推免生務必按時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面試。

報到地點: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100號樓222辦公室

綜合面試考核內容包括:英語口語、專業知識、科研潛質、創新意識和綜合素質等。

五、推免生錄取

經復試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將在推免服務系統發送錄取通知。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研計劃宣講校園行活動獲接收函的推免生和通過我院導師團隊綜合面試的推免生:務必在9 29 18點前完成報考,并于30 18點前完成錄取確認。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和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所獲接收函和綜合面試結果無效。在規定時間報考和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我院將給予第一學年一等學業獎學金,。

2)其他推免生:按報考時間分為兩批,

第一批:92918點前完成報考,根據推免服務系統通知的時間參加并通過我院統一組織的綜合面試的推免生,我院將給予第一學年一等學業獎學金。

第二批:92918點后完成報考,根據推免服務系統通知的時間參加并通過我院統一組織的綜合面試的推免生,學業獎學金由導師確定。

其他推免生務必在發出復試通知后4小時之內完成接受復試通知,通過復試后必須在學院招生辦公室進行現場錄取確認。

3)推免生點擊同意錄取后,正式成為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推免生,我院將鎖定考生狀態,不再受理解鎖、取消錄取資格的申請。

請注意:因導師招生名額有限,無論何種原因未按時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我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取消錄取通知,把錄取機會留給其他推免生。

4 二次報考

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錄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報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將視為二次報考推免生,學院將在綜合考慮已錄取人數、學位類型等因素再決定是否錄取。我院擬接收二次報考推免生的學位類別為專業學位。

六、信息公開

我院擬錄取的推免生復試成績及錄取結果均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為準。我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如下:

校紀委029-81891725

研究生院029-88203489

學院:029-88202276

七、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 本科畢業時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

2. 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錄取資格;

3. 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者;

4. 未參加復試、復試成績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5. 取得初試錄取資格后,本科階段課程出現不及格;

6. 出現學術不端、不良誠信或違紀行為記錄。

                                

電子工程學院

201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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