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屆畢業研究生簽訂校園地國家 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的通知
2016屆畢業研究生:
接中國銀行通知,我校將于近期開展2016屆畢業研究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及協議簽訂相關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講會安排
時間:2015年12月10日 14:00
地點:北校區階梯教學樓201
二、需攜帶材料
1、繼續攻讀博士學位,需要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展期的研究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博士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和展期申請書(A4紙自行手寫,輔導員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2、需簽訂還款協議的研究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黑色簽字筆一支,其中2013年本科畢業已辦理展期手續的研究生還需攜帶本科入學時簽訂的助學貸款合同原件。
三、相關事項
1、畢業前能全額結清貸款的研究生,請填寫《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申請書》(附件1),并自行前往中國銀行西安南郊支行個人金融部辦理相關手續,具體辦理方式見《國家助學貸款在校生提前還款業務提示》(附件2)。
2、繼續攻讀博士學位,需要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展期的研究生請自行下載《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附件3),填寫完畢后,持上述材料至研究生工作部獎助辦公室蓋章后,可于宣講會當天遞交至中國銀行工作人員處,也可后期自行遞交至中國銀行西安南郊支行個人金融部;
3、12月10日前,未能結清貸款的研究生均需簽訂還款協議。請自行下載《國家助學貸款聯系方式確認函》(附件4)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郵寄或自行遞交至中國銀行西安南郊支行個人金融部;另請下載留存《國家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附件1)和《更換貸款還款賬戶申請書》(附件5),以備在以后相關業務中使用。
4、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2013級碩士生名單見附件6,其中,12月10日前已結清全部貸款的研究生無需參加本次宣講會,其余研究生均需參加本次宣講,包含已經轉博的研究生和保留學籍一年(實際入學時間為2014年)的研究生。
5、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本次宣講會的研究生,請自行與中國銀行西安南郊支行工作人員聯系,辦理畢業生相關貸款手續。
四、聯系方式
(1)研究生工作部
電話:88202304
地址:北校區辦公樓131室
(2)中國銀行西安南郊支行
電話:85362053
地址:長安北路9號(省體育場東門對面)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7日
附件1: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申請書
附件3: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
附件4:國家助學貸款聯系方式確認函
附件5:更換貸款還款賬戶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