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計劃的通知
各單位及相關人員:
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現將申報2016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我校凡承擔有國家級、省部級和本校教學、科研任務的單位及個人,請各單位根據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實際需求,結合自身的學科發展目標、專家水平和實際工作計劃,根據各項目指南要求申報2016年度的聘請計劃(每個項目限申報1項),并將計劃報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將匯總制定我校2016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項目的總體計劃,并上報國家外專局、教育部審批。
各類項目計劃和申報條件具體如下:
一、省部級重點外專引智項目
(一)國家外國專家局“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重點支持計劃”
1.申報條件:(1) 國外(境外)工程院/科學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學教授、相關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國際學術界享有較高學術地位的知名專家等。(2) 申報人選應以外籍專家為主,港澳臺人員亦可申報。(3) 每年在華工作5個月或5個月以上(含1年多次來華),教學和科研成果突出。主要從事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攻關和重點學科建設等工作任務。
2. 項目經費:國家外國專家局將為入選項目資助27萬元人民幣,用于專家往返國際旅費、在華期間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貼或部分薪酬。項目資助周期為一年。
3. 申報材料(紙質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電子文檔)
(1)《“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重點支持計劃”項目申請書》(需在封面“項目負責人”處簽字);(2)《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重點支持計劃年度工作計劃表》;(3)專家最高學位證明;(4)外國專家學術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
4、每個高校限報一項。
(二)教育部“海外名師項目”
1.申報條件:(1)申報的專家應為某一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具有國際公認的較高學術造詣的外籍專家或學者(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專家或者學者,以及已獲得外國永久居住權的中國國籍專家或者學者)。(2)應聯合至少1所非教育部所屬高校共同實施項目。(3)所聘專家或學者每年在華工作時間應當累計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個聯合實施學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2.項目經費:獲準立項的項目每年獲得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經費支持。僅限于所聘外籍專家或學者的薪酬、國際國內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貼、保險等支出,不得用于科研、購買儀器和辦公設備、研究生補助以及教師學生交流支出。項目支出根據工作計劃實報實銷。項目資助周期最多不超過五年。
3.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1)《海外名師項目申請表》;(2)推薦信三封(國外同行一封,國內非本校同行一封,第三封不限);(3)聯合實施項目院校確認函(4)專家最高學位證明。
4.各高校限申報一項。其他未盡事宜見《海外名師項目項目指南》。
(三)教育部“學校特色項目”
1.申報條件:學校特色項目是指高校通過具有鮮明特征或者獨特運作方式實施的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和外籍教師(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專家或者學者,以及已獲得外國永久居住權的中國國籍專家或者學者)從事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管理等工作的項目。學校特色項目旨在促進高校在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內部管理等水平的提升,特別鼓勵高校聚焦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領域實現不斷改進和持續進步。獲準立項的項目不得僅聘請1名專家或者學者。
2.項目經費:獲準立項的項目每年獲得最多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經費支持;支持周期最多不超過3年。
3.申報材料:申報單位需按時提交《學校特色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4.各高校限報一項。其他未盡事宜見《“學校特色項目”項目指南》。
(四)國家外國專家局“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校園行”項目
該項目是國家外國專家局為支持高校邀請諾貝爾獎獲得者與青年學生交流的項目,旨在把從國外引進重要智力資源和在青年學生中弘揚科學精神結合起來。項目經費為9萬元人民幣/年,資助周期為一年,用于聘請諾貝爾獎得主的國際旅費、在華期間住宿交通及生活津貼或部分薪酬。
申報單位需按時提交《“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校園行”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二、學校重點外專引智項目
(一) 長期專業專家項目
1、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來校工作不少于1學期。
2、工作任務:從事科研攻關項目;開設專業學分課程,運用外語或雙語進行教學等。
3、資助范圍:往返國際旅費,月薪5000~10000元人民幣,免費住房,以及醫療和保險等。
(二) 長期語言專家項目(僅限外國語學院)
1、專家條件:語言學、文學、教育學等專業碩士以上畢業,必須來校任教1年。
2、工作任務:除外語實踐課外,還應講授語言理論課、文學課等。
3、資助范圍:提供往返國際、國內旅費,月薪4000~5000元人民幣,免費住房,以及醫療和保險等。
(三)短期主請國外院士類專家項目
1、專家條件:具備海外科學院院士稱號的專家、學者,來校學術交流時間不限。
2、工作任務:開展不少于5次的學術交流活動。
3、資助范圍:根據專家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時間及次數,項目資助額度1-10萬元人民幣,可用于往返西安旅費、西安地區食、宿、交通、生活津貼、講課費等費用。
(四)短期主請IEEEFellow類專家項目
1、專家條件:海外具備IEEE Fellow資格的專家、學者,來校學術交流時間不限。
2、工作任務:開展不少于5次的學術交流活動。
3、資助范圍:根據專家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時間及次數,項目資助額度0.5-5萬元人民幣,可用于往返西安旅費、西安地區食、宿、交通、生活津貼、講課費等費用。
(五)短期主請外國專家重點項目
1、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知名專家、學者,來校工作不少于1個月。
2、工作任務:從事科研項目攻關;開設專業學分課程,運用外語或雙語進行教學等。
3、資助范圍:往返國際旅費、在華生活津貼、講課費等,每個項目資助3-5萬元人民幣。
(六)短期主請外國專家普通項目
1、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來校學術交流不少于1周。
2、工作任務:開展不少于5次的公開學術交流活動。
3、資助范圍:額度10000元人民幣,可用于往返西安國內旅費、西安地區食、宿、交通、生活津貼等費用。有特殊背景的來訪項目,學校將酌情增加資助。
(七)短期順訪外國專家項目
1、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來校學術交流不足1周。
2、工作任務: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至少1次。
3、資助范圍:每次學術交流活動可資助2000元人民幣,有特殊背景的來訪項目,學校將酌情增加資助。
對于以上聘請外專項目獲準執行者,各聘請單位或個人必須在項目執行前一周以上提交具體的執行計劃,并在項目執行結束一周內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包含專家個人簡歷和項目執行成果等信息)。凡有意申請者,請填寫各項目相關表格,并于2015年8月10日前將申請表(電子版)發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以便及時匯總上報。
聯系人:郭 彤 88204801 guot@mail.xidian.edu.cn
鄭曉梅 88202845 xmzheng@xidian.edu.cn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