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引進和選拔“工程型菁英人才”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將于近期開展首批“工程型菁英人才”選拔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滿足《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華山學者”菁英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西電人〔2014〕34號)中關于“工程菁英”人才的申請條件,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年齡不超過40歲(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系統研制等方面具有較高水平和能力;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或工程建設關鍵技術,取得顯著成果;能夠解決實際應用中的關鍵問題、突破核心技術,取得重要的應用性成果,并能夠實現成果轉化或產業化;
3.已入選校級(含)以上人才計劃、項目的人員,不再申報。
二、選拔數量
各學院(部)推薦申報人數不超過1人,具有國家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平臺和成果的學院可適當增加。引進人才申報不受名額限制。
三、申報程序
1.個人根據申報條件,自愿申請,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工程型菁英人才”計劃申報表》(請自人事人才網資料下載欄處下載),提交代表性成果等附件材料。
2.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進行評議后向學校排序推薦人選,如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3.材料公示、評審等后續事宜由學校統一安排組織。
四、支持政策
1.校內選拔出的 “工程菁英人才”,除享受現有待遇政策外,另由學校分別在支持期內或掛職鍛煉期間發放每人每月4000~5000元的人才津貼,人才津貼發放不超過36個月。
2.對引進的 “工程菁英人才”,可比照現有人員、結合個人學術水平和成果確定崗位及待遇并享受人才津貼;也可執行年薪制,標準為12萬~25萬。安家費、科研啟動費在同等人員標準基礎上增加1~3倍,根據個人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具體待遇和工作任務按合同履行。
3.人才津貼隨工資發放至個人工資賬戶。
4.入選者同時享受所在單位業績二次分配政策。
五、 報送材料要求
1.學院推薦報告。報告中需注明推薦人選產生方式及人選排序,經由推薦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無推薦人選的單位也須提交報告。
2.推薦人選個人申報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請參見申報表要求提供)。
3.所有材料于2015年4月27日前報送人事處/人才辦人才招聘科,電子版發送至rczp@xidian.edu.cn,聯系人:姜莉莉,電話:81891773。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將現有教師隊伍中具有較強工程能力和水平的優秀人才選拔出來,同時主動發現,積極動員,從科研院所等單位引進優秀骨干人才充實到教師隊伍中。
請各位老師自由申報,并在4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發送到dkong@mail.xidian.edu.cn,學院會進行統一評審后上報學校。表格請在鏈接中人事處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