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電南校區學生宿舍安裝空調的有關信息-申請表下載
來源: 后勤處2014-04-07 12:32:32瀏覽次數:
各位同學:
進過緊張的籌備,學生公寓安裝空調工程已完成方案制定、公開招標、線路改造等,現開始進入安裝階段,有關安裝流程、管理辦法、安裝要求等信息請登錄后勤處網站,在“后勤專題”欄目下查詢和下載。
注:請需要安裝空調的宿舍成員務必詳細了解“后勤專題”欄目下的管理辦法。
后勤處
2014年4月2日
學校接受申請及審批時間:
丁香公寓宿舍:4月8日——4月20日;
竹園、海棠區域四、五、六層宿舍:4月8日——4月13日;
竹園、海棠區域三層宿舍:4月14日——4月15日;
竹園、海棠區域二層宿舍:4月16日——4月17日;
竹園、海棠區域一層宿舍:4月18日——4月19日.
每天受理時間為9:00-17:30, 中午及節假日不休息。
學生宿舍空調申請安裝流程
1、下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安裝空調申請表》。
1、下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安裝空調申請表》。
路徑:西電主頁—通知公告--文件下載。或者西電后勤處—下載專區—文件下載。
2、以宿舍為單位集體申請,宿舍所有人員(竹園、海棠區域一般為8人,丁香區域一般為12人,具體人數以實際居住為準)意見一致填寫申請表。
3、送交宿舍所在學院審批,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地址:各學院所在地。
4、送交學工處審批。地址:南校區行政樓五樓Ⅱ區學工處學生事務大廳。
5、送交后勤處備案。地址:南校區行政樓三樓I-304后勤處能源管理科。
6、經后勤處備案后,到兩家公司服務點簽訂《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租賃協議》,辦理相關手續。地址:海棠9號樓2層物業服務大廳。
7、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租賃協議》的相關條款由空調租賃服務公司負責安裝空調。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和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善學生生活與學習環境,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空調設備的使用與管理,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確保使用安全和節能環保,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所有安裝空調設備的學生宿舍。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之空調設備,包括空調室內機、室外機、遙控器等。
第四條 學生安裝空調采取按宿舍集體自愿申請的原則,并承擔空調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空調使用采取自主租賃的形式。由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空調租賃服務商,學生與服務商簽訂租賃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學生宿舍安裝使用空調采取申請審批制。符合安裝條件的宿舍,經所有成員達成一致意見后,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使用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提交學生所在學院審核(混合宿舍需經各相關學院審核)與學生工作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學校后勤處備案。未經審批的宿舍不得私自安裝空調,如有違反,將視情節程度予以相應的處罰。
第七條 獲得批準安裝使用空調的學生宿舍,持《申請審批表》與空調租賃服務商簽訂租賃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服務商按預約時間進行空調安裝。由此所產生的租賃費、押金、電費等由宿舍成員協商分攤。
第八條 新生入學時如入住已安裝空調設備的宿舍,應于一個月內確定是否使用空調設備。如需使用,按照上述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不使用,由空調租賃服務商對空調設備進行封存。
第九條 已安裝空調的宿舍,如宿舍成員發生變動,需重新按第六條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繼續使用空調設備。
第十條 學生宿舍空調使用應遵守公寓統一供、斷電制度。5月10日至春季學期期末、秋季學期開學至10月1日,此期間內宿舍二十四小時供電。其余時間恢復正常供、斷電。
第十一條 房間中布設的空調專設電源,不得插接其他用電器或拉接臨時電源。如因違規操作或違章用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規操作者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 空調使用應嚴格按照《空調使用說明書》規范操作。空調設備的維護與維修由空調租賃服務商負責。如發現空調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空調租賃服務商報修。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開室內機和室外機。
第十三條 提倡節約用電,夏季室內溫度低于30度建議不開空調。設定制冷溫度一般不低于26℃,制熱溫度不高于20℃。空調運行中要關閉門窗,以保證制冷(制熱)效果。學生離開公寓房間應關閉空調機,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將空調機電源插頭拔出。
第十四條 如果宿舍成員之間因空調使用產生不一致意見,協商未果可提交審批學院進行協調處理,協調不成者,學校有權終止該宿舍使用空調資格,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該宿舍共同承擔。
第十五條 在空調的日常使用和維修中,如果空調使用者與空調租賃服務商產生不一致意見,應盡量按照《租賃協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學校協調處理。
(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善學生生活與學習環境,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空調設備的使用與管理,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確保使用安全和節能環保,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所有安裝空調設備的學生宿舍。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之空調設備,包括空調室內機、室外機、遙控器等。
第四條 學生安裝空調采取按宿舍集體自愿申請的原則,并承擔空調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空調使用采取自主租賃的形式。由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空調租賃服務商,學生與服務商簽訂租賃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學生宿舍安裝使用空調采取申請審批制。符合安裝條件的宿舍,經所有成員達成一致意見后,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使用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提交學生所在學院審核(混合宿舍需經各相關學院審核)與學生工作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學校后勤處備案。未經審批的宿舍不得私自安裝空調,如有違反,將視情節程度予以相應的處罰。
第七條 獲得批準安裝使用空調的學生宿舍,持《申請審批表》與空調租賃服務商簽訂租賃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服務商按預約時間進行空調安裝。由此所產生的租賃費、押金、電費等由宿舍成員協商分攤。
第八條 新生入學時如入住已安裝空調設備的宿舍,應于一個月內確定是否使用空調設備。如需使用,按照上述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不使用,由空調租賃服務商對空調設備進行封存。
第九條 已安裝空調的宿舍,如宿舍成員發生變動,需重新按第六條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繼續使用空調設備。
第十條 學生宿舍空調使用應遵守公寓統一供、斷電制度。5月10日至春季學期期末、秋季學期開學至10月1日,此期間內宿舍二十四小時供電。其余時間恢復正常供、斷電。
第十一條 房間中布設的空調專設電源,不得插接其他用電器或拉接臨時電源。如因違規操作或違章用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規操作者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 空調使用應嚴格按照《空調使用說明書》規范操作。空調設備的維護與維修由空調租賃服務商負責。如發現空調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空調租賃服務商報修。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開室內機和室外機。
第十三條 提倡節約用電,夏季室內溫度低于30度建議不開空調。設定制冷溫度一般不低于26℃,制熱溫度不高于20℃。空調運行中要關閉門窗,以保證制冷(制熱)效果。學生離開公寓房間應關閉空調機,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將空調機電源插頭拔出。
第十四條 如果宿舍成員之間因空調使用產生不一致意見,協商未果可提交審批學院進行協調處理,協調不成者,學校有權終止該宿舍使用空調資格,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該宿舍共同承擔。
第十五條 在空調的日常使用和維修中,如果空調使用者與空調租賃服務商產生不一致意見,應盡量按照《租賃協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學校協調處理。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首批學生宿舍安裝空調實施細則
學校決定從本學期正式啟動南校區學生宿舍空調安裝使用工作。由于受南校區電力容量限制,目前空調安裝只能分批實施。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安裝模式
針對我校實際情況,首批學生宿舍安裝空調僅提供自主租賃模式,由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空調租賃服務單位,承租方學生(甲方)與出租方(乙方)直接簽訂協議,出租方收取租賃費負責安裝、維修與保養等,承租方負責使用并繳納租賃費。
二、租賃公司招標確定
學生宿舍空調租賃單位由學校公開向社會招標確定,根據招標結果并廣泛征求學生意見最終選擇陜西奕博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品牌:格力)及陜西美的制冷產品銷售有限公司(代理品牌:美的)作為合作對象。根據學生的需求,租賃公司提供了半學年、一學年、兩學年、三學年、四學年等不同的套餐需求。學生通過申請,可自主選擇租賃公司提供的不同套餐,簽訂協議,并且按套餐支付租賃費用。租賃公司按學校規定時間和標準安裝,并按協議進行維護。
三、安裝范圍
1、首批安裝空調宿舍僅限南校區學生公寓。
2、空調安裝以宿舍內室為單位,每件內室限裝一臺。具體安裝位置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南校區學生公寓空調室內、外機安裝位置要求》。
3、由于南校區電力容量的限制,我校南校區學生宿舍不能全部安裝空調。目前僅丁香區域可滿足全部宿舍安裝需求,竹園、海棠區域只能滿足部分宿舍安裝需求。竹園、海棠區域學生公寓最多可安裝空調數量如表1。
表1 竹園、海棠區域學生公寓安裝空調數量表
| 樓號 | 可安裝空調數量(臺) | 區域 |
| 1# | 180 | 竹園公寓 |
| 2# | 180 | |
| 3# | 180 | |
| 4# | 180 | |
| 5# | 240 | 海棠公寓 |
| 6# | 160 | |
| 7# | 160 | |
| 8# | 240 | |
| 9# | 150 | |
| 10# | 240 |
四、申請原則及時間
1、學生宿舍安裝空調采取申請審批制,具體規定詳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設備使用和管理辦法(試行)》。對于丁香區域,全部宿舍均可申請。對于竹園、海棠區域,優先保障四、五、六層宿舍安裝需求。在四、五、六層宿舍申請完畢后,如有余量,可面向一、二、三層宿舍接受安裝申請。每棟樓達到最大容量時,則不再接受申請。
總體申請原則:不同樓層按樓層高低確定優先順序(樓層高者優先),相同樓層按申請時間確定優先順序(提交申請早者優先)。
2、申請時間
丁香公寓宿舍:4月8日——4月20日;
竹園、海棠區域四、五、六層宿舍:4月8日——4月13日;
竹園、海棠區域三層宿舍:4月14日——4月15日;
竹園、海棠區域二層宿舍:4月16日——4月17日;
竹園、海棠區域一層宿舍:4月18日——4月19日.
每天受理時間為9:00-17:30,中午及節假日不休息。
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相關部門本次空調安裝期不再受理。
3.針對目前在校學生,非畢業班學生租賃時間在一年以上,因畢業問題終止租賃合同的,租金按照整學年收取,超出月份免收租金(一年半按照一年收取,兩年半按照兩年收取,三年半按照三年收取);畢業班學生可按月租賃,具體收費標準可與相關空調租賃服務公司協商。下半年新入學學生起租時間按照整學年起租。相關學年的定義:①本科生,每年9月初至次年7月初;②研究生,學制出現半學年的,該半學年定義為最后一個學年9月初至次年4月初畢業離校。研究生學制為整學年的參照本科生。
五、日常管理
1.資費分攤
空調使用費原則上由宿舍所有成員協商解決,宿舍同學可以通過內部協商的方式并在《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申請表》上詳細填寫。如宿舍成員發生變更,資費分擔將由宿舍內部人員自行協商。
2.安裝事項
安裝進樓時須拿審批單經物業審核過后進場安裝,安裝過程中確保宿舍留人,以免丟失財物,安裝過程接受公寓物業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導。未經審批同意的私自進行安裝的宿舍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罰(罰款、處分等),進行安裝的公司取消校內服務資格。
3.維修保養
按協議規定,出租方每年應定期至少兩次對空調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當設備出現故障時,學生應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出租方須按協議約定到場維修。
六、拆除與移機
按協議操作,空調租賃協議到期或中止時,拆除與移機由出租方負責,同時按規定對墻體進行復原,學生不得自行操作。
七、糾紛解決
1.學生內部因資費、使用習慣等問題引起的矛盾可依次在宿舍內部、學院內部及學工處、研工部等學生部門層面調解。
2.學生與出租方發生糾紛,應按協議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及時向后勤處反映協調解決。
八、部門分工
1、各學院、學工處負責對申請安裝空調的宿舍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容量審批安裝申請,協助處理學生之間的糾紛。
2、后勤處負責組織空調服務廠商的招標、學生申請的備案、確定空調的安裝位置、協調監管空調服務廠商的安裝及管理維護等服務過程、協調處理學生與空調廠商間的糾紛、積極向電力部門申請擴容。
3、團委、學生會協助處理學生糾紛,做好學生意見和建議的收集與反饋。
4、學生因空調安裝申請、日常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可向學工處進行咨詢和反映,咨詢點設在行政樓五樓Ⅱ區學生事務大廳,咨詢電話81891097。學生因空調硬件設備、使用費用、服務質量等問題可向空調租賃公司校內服務點直接咨詢(地點以及電話見附件1),如有疑問可直接向后勤處進行反映,電話81891092。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工作處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后勤處
2014年3月27日
附件一 空調租賃公司信息及價格
附件二 學生宿舍空調申請安裝流程
附件三 學生宿舍空調使用溫馨提示
1、學生宿舍安裝空調采取申請審批制,具體規定詳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設備使用和管理辦法(試行)》。對于丁香區域,全部宿舍均可申請。對于竹園、海棠區域,優先保障四、五、六層宿舍安裝需求。在四、五、六層宿舍申請完畢后,如有余量,可面向一、二、三層宿舍接受安裝申請。每棟樓達到最大容量時,則不再接受申請。
總體申請原則:不同樓層按樓層高低確定優先順序(樓層高者優先),相同樓層按申請時間確定優先順序(提交申請早者優先)。
2、申請時間
丁香公寓宿舍:4月8日——4月20日;
竹園、海棠區域四、五、六層宿舍:4月8日——4月13日;
竹園、海棠區域三層宿舍:4月14日——4月15日;
竹園、海棠區域二層宿舍:4月16日——4月17日;
竹園、海棠區域一層宿舍:4月18日——4月19日.
每天受理時間為9:00-17:30,中午及節假日不休息。
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相關部門本次空調安裝期不再受理。
3.針對目前在校學生,非畢業班學生租賃時間在一年以上,因畢業問題終止租賃合同的,租金按照整學年收取,超出月份免收租金(一年半按照一年收取,兩年半按照兩年收取,三年半按照三年收取);畢業班學生可按月租賃,具體收費標準可與相關空調租賃服務公司協商。下半年新入學學生起租時間按照整學年起租。相關學年的定義:①本科生,每年9月初至次年7月初;②研究生,學制出現半學年的,該半學年定義為最后一個學年9月初至次年4月初畢業離校。研究生學制為整學年的參照本科生。
五、日常管理
1.資費分攤
空調使用費原則上由宿舍所有成員協商解決,宿舍同學可以通過內部協商的方式并在《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申請表》上詳細填寫。如宿舍成員發生變更,資費分擔將由宿舍內部人員自行協商。
2.安裝事項
安裝進樓時須拿審批單經物業審核過后進場安裝,安裝過程中確保宿舍留人,以免丟失財物,安裝過程接受公寓物業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導。未經審批同意的私自進行安裝的宿舍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罰(罰款、處分等),進行安裝的公司取消校內服務資格。
3.維修保養
按協議規定,出租方每年應定期至少兩次對空調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當設備出現故障時,學生應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出租方須按協議約定到場維修。
六、拆除與移機
按協議操作,空調租賃協議到期或中止時,拆除與移機由出租方負責,同時按規定對墻體進行復原,學生不得自行操作。
七、糾紛解決
1.學生內部因資費、使用習慣等問題引起的矛盾可依次在宿舍內部、學院內部及學工處、研工部等學生部門層面調解。
2.學生與出租方發生糾紛,應按協議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及時向后勤處反映協調解決。
八、部門分工
1、各學院、學工處負責對申請安裝空調的宿舍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容量審批安裝申請,協助處理學生之間的糾紛。
2、后勤處負責組織空調服務廠商的招標、學生申請的備案、確定空調的安裝位置、協調監管空調服務廠商的安裝及管理維護等服務過程、協調處理學生與空調廠商間的糾紛、積極向電力部門申請擴容。
3、團委、學生會協助處理學生糾紛,做好學生意見和建議的收集與反饋。
4、學生因空調安裝申請、日常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可向學工處進行咨詢和反映,咨詢點設在行政樓五樓Ⅱ區學生事務大廳,咨詢電話81891097。學生因空調硬件設備、使用費用、服務質量等問題可向空調租賃公司校內服務點直接咨詢(地點以及電話見附件1),如有疑問可直接向后勤處進行反映,電話81891092。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工作處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后勤處
2014年3月27日
附件一 空調租賃公司信息及價格
附件二 學生宿舍空調申請安裝流程
附件三 學生宿舍空調使用溫馨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