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3年研究生國防科技獎學金的通知
注意,紅色部分請仔細閱讀。
根據《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關于下達2013年度國防科技獎學金計劃的通知》(教財函〔2013〕132號)文件要求,為吸引優秀大學生攻讀國防科技學科專業,鼓勵其刻苦學習,順利完成學業,積極投身于國防科技事業,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特在我校等23所高校的部分專業設立國防科技獎學金,依據《國防科技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2013年度國防科技獎學金的評選情況通知如下:
一、國防科技獎學金基本概況
國防科技獎學金面向部分高校的國防科技學科專業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享受國防科技獎學金的學生通稱為國防科技生,國防科技生應與培養高校、國防科技工業企事業單位簽訂畢業后定向工作的協議書。國防科技獎學金每年進行年度考核,動態管理,擇優淘汰。
二、申請條件
申請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志于投身國防科技事業;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4、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5、身體健康;
6、未與其他高校或用人單位簽訂過定向、委托培養協議。
三、獎學金類別和獎勵標準
按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別設立(需求計劃表見附件1),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每年考核合格后,發放至畢業。國防科技生原則上從在校一年級學生中選拔,自二年級開始發放獎學金,最長獎勵年限碩士、博士研究生分別不超過3年。
四、就業或攻讀高一學歷層次
國防科技生畢業后應按協議規定到用人單位就業,且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
國防科技生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規定的相關院校上一學歷層次的國防科技學科專業研究生,但應與用人單位重新簽訂獎學金協議。其中,符合免試保送條件的,納入教育部專項免試報送研究生計劃,高校、用人單位和學生協商保送。
五、申報流程
1、有意向申請的研究生請下載并填寫《國防科技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含成績單,一式四份),其中,有意向申請中國商飛公司的研究生請仔細閱讀《中國商用飛機限責任公司及科技獎學金選拔情況介紹》(附件5),下載并填寫《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科技獎學金申請登記表》(一式四份,見附件6 ),同時提交紙質版與電子版申請表(電子版請以“學院-姓名-擬申報單位名稱”格式命名)至所在學院;
2、下載并填寫《國防科技獎學金協議書》(一式四份,見附件4)備用人單位隨時調用,并準備成績單、簡歷、相關證書等以備面試使用;
3、各申報同學于12月24日當天(請不要提前提交)工作時間將相關材料交到學院辦公室主樓3區201。
4、初審合格的材料將交由用人單位進行審查,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后確定最終獎勵名單,考核時間與方式另行通知。
六、違約及其他
一旦協議簽署,獲得該獎學金的研究生就會成為國防科技定向生,畢業后需到用人單位工作5年以上,否則視為違約,若學生發生違約,須一次性支付該獎學金的二倍金額的違約金,且違約記錄會記入學生檔案。申請以及簽約請慎重考慮。
國防科技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
1、政治立場不堅定,有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或行為,參加非法組織的;
2、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門處罰的;
3、違反保密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
4、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中途退學、轉學、轉專業的;
7、未按規定攻讀研究生的;
8、因主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學業,或未取得學位證書的;
9、不按協議規定就業及不滿服務年限的;
10、其他違約行為的。
國防科技生經學校批準正常休學,休學期間停發國防科技獎學金。復學后,經申請可繼續發放。復學后不申請的,視為違約。
有關國防科技獎學金的其他管理規定,詳見《國防科技獎學金管理辦法》和《國防科技獎學金協議書》。
研究生工作部
20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