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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3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下達2013年普通高校 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及預算的通知》(教財司預函〔2013〕108 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2013年“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現將評定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定對象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計劃內本科生。
    二、等級設置
    國家資助金設兩個等級,一等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人4500元,二等每人3000元,分兩學期發放。
    三、名額與金額預算
    各學院國家助學金基準名額分配見附件。各學院在總金額不超過分配基準金額的前提下可自行確定兩個等級名額。但是,一等國家助學金占全體學生數的比例不得低于6%,不得超過9%,獲得國家助學金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基準名額。
    四、舉報與監督
    1、“國家助學金”評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在評定和發放過程中嚴禁拆分、挪用等行為。學校設立舉報電話81891099,現場舉報地點為南校區行政樓五樓二區507。學院也要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并隨通知一起向全體學生公布,在國家助學金評定全過程接受學生監督和舉報。
    2、各學院要及時處理學生舉報信息,對于未能及時妥善處理的單位將追究相關責任。
    3、學生在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時,必須填寫學院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相關信息,否則學校不接受申請。
    五、工作要求
    1、各學院應及時將此次評定“國家助學金”的相關精神傳達給每一位學生。
    2、申請學生必須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班級資助評議小組、輔導員老師、學院學生工作主管領導應按照工作要求逐級進行審核,并在申請表上相應位置填寫審批意見,確保最困難的學生獲得推薦。
    3、各學院確定初審推薦名單后必須在本學院公示3天,如有學生對初審推薦結果有異議,可向輔導員老師和學院學生工作主管領導反映。
    4、各學院必須在11月8日之前將《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和《學院國家助學金匯總表》(學工處網站提供下載)上報學生資助辦公室存檔。學校將以學生工作管理系統導出學生信息和銀行卡號信息為準組織發放。
  

來源 http://xgc.xidian.edu.cn/view.asp?newsid=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