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學期期末考試安排
教字〔2013〕25號
關于認真做好2013年上學期
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本學期期末考試將于7月4日開始。按照教育部制定并發布的《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1〕4號)精神,要切實加強學風建設,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高等學校要將學風建設作為教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要嚴明學習紀律,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嚴格評分標準,堅決杜絕考試作弊現象。對于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此,各學院要認真組織教師、學生學習教育部〔2001〕4號、教育部〔2005〕1號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等有關文件,嚴格按照《考場規則》、《監考守則》執行。現就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的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望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一、在期末考試開始前一周,各有關單位須組織任課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及學生認真學習《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成績考核條例》和《關于加強考試管理,抓好學風建設的通知》(校教字〔1996〕61號)及《關于落實“四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考風考紀整治工作的通知》(校學工字〔2001〕88號)和《關于繼續做好考風考紀整治工作的通知》(西電學〔2003〕61號)以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嚴格執行各項規定,對違紀者將嚴肅處理,并通報全校。
二、期末考試期間上午考試開始時間為9:00;下午考試開始時間為13:00和15:40。
三、參加考試的各年級學生,均須攜帶本人的一卡通(學生證),并自覺擺放在座位左上角。一卡通丟失者,持學生證或身份證到學校卡務中心補辦,無一卡通(學生證)者不允許參加考試。
四、各門課程的考試,各學院須按教務處安排的考場(見附件)安排學生座位。由外國語學院和物業辦公室負責放音并保證放音設備正常運行。
五、任課教師在考試前要認真校對印刷好的試題,凡試題有誤的須備好勘誤表,在考試時交監考人員,考題出錯嚴重(有三處以上的)且未備勘誤表者要追查責任。
六、考試紙附頁及草稿紙各學院要統一打上標記且不允許提前發給學生,須隨考題同時發出。凡25人以上的考場須安排二人監考,50人以上的考場須安排三人監考。各監考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考場,按第四條要求安排考生就坐,宣布考場紀律,逐人核實一卡通,并詳細填寫《考場情況登記表》,認真履行監考守則。
七、各學院須于6月27日(星期四)前將公共基礎課程各考場教室及考生人數報開課學院,各開課學院要按各考場學生人數提前分裝好試卷,做好考前各方面的準備工作。為嚴防失密,試卷一律由開課學院送考場辦公室。各學院辦公室指定專人提前20分鐘在考場辦公室(設在B棟107,A樓319教師休息室)領取試卷。
八、考試期間各學院要成立由院領導、教學管理干部和輔導員組成的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并檢查、處理考試中的問題,徹底整頓考試秩序。
九、成立學校期末考試巡視小組,對全校期末考試情況進行檢查,校巡視小組組成:
組 長:李建東
副組長:龍建成 郭寶龍 任小龍
組 員:辛 紅 郭 濤 毛立強 趙韓強 李 波
李勇朝 蘇 濤 崔江濤 趙 克 周慧鑫
王益鋒 楊有龍 李平舟 夏永林 馬 剛
顧 新 張玉明 梁繼民 王曉華 黎 娜
楊 敏 楊 寒 李亞漢 張宇鵬 楊 震
附件:1.2013年上學期期末考試巡視安排表
2.2013年上學期期末考試日程表
3.2013年上學期2011、2012級期末考試考場教室安排
4.考場規則
5.監考守則
教務處
2013年6月17日
附件1
2013年上學期2011、2012級期末考試巡視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開
始時間 |
召集人 |
巡視人員 |
7月4日 |
9:00 |
李建東
辛 紅 |
李 波 蘇 濤 崔江濤 王益鋒 顧 新
楊有龍 張玉明 梁繼民 李亞漢 王曉華
姜超穎
|
13:00 | |||
15:40 | |||
7月8日 |
9:00 |
龍建成
郭寶龍 |
毛立強 李勇朝 周慧鑫 李平舟 趙 克
夏永林 馬 剛 楊 震 張宇鵬 黎 娜
苗偉平 王 石 |
13:00 | |||
15:40 | |||
7月10日 |
9:00 |
龍建成
任小龍
辛 紅 |
李 波 崔江濤 蘇 濤 王益鋒 顧 新
趙韓強 楊有龍 張玉明 梁繼民 楊 敏
張 琳 |
13:00 | |||
15:40 | |||
7月12日 |
9:00 |
李建東
郭寶龍 |
郭 濤 李勇朝 周慧鑫 李平舟 趙 克
夏永林 馬 剛 楊 震 楊 寒 潘洪濤
|
13:00 |
注:巡視人員集合地點在新校區A樓219教師休息室。
附件2
2013年上學期2011、2012級期末考試日程表
日期 |
考試起
止時間 |
年 級 |
課 程 名 稱 |
7月4日 |
9:00—11:00 |
2012級 |
大學物理(1、2、3、4、5、6、7、13、14、15院、教改、卓越班)
微觀經濟學(6—1241、8—1221、31、51、61、81班)
力學(7—1231班)、基礎英語語法(8—1211、12班)
基礎日語(8—1241班)、視唱練耳(8—1271班) |
13:00—15:00 |
2011級 |
數字邏輯與數字系統設計(卓越班)
數字電路與邏輯設計(1、2、4、5、7、13、14、15院、教改班)
計算機組織與體系結構(3院)
電工與電子線路(4—1121班)
會計學(6院)
離散與組合數學(7—1111、21班)
英語口語(8—1111、12班)
日語語法(8—1141班)
統計學(8—1121、31、51、61班)
聲音質量主觀評價(8—1171班) | |
15:40—17:40 |
2012級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1、2、3、4、5、6、7、8、13、14、15院、教改、卓越班) | |
7月8日 |
9:00—11:00 |
2011級 |
英語(1、2、3、4、5、6、7、8、13、14、15院、教改、卓越班)
綜合英語(8—1111、12、41班)
俄語(一外)、日語(一外) |
13:00—15:00 |
2012級 |
英語(1、2、3、4、5、6、7、8、13、14、15院、教改、卓越班)
中級班(1班在信遠II—505、2班信遠II—507、3班信遠II—511、4班信遠II—513、5班信遠II—512、6班信遠II—508、7班信遠II—510)
綜合英語(8—1211、12、41班)、俄語(一外)、日語(一外) | |
15:40—17:40 |
2011級 |
電磁場與電磁波(1院、14—1121、22班、教改1班、卓越班)
信息安全數學基礎(1—1131班)
數學物理方法(2—1113、14、61班)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2—1171班)
導航原理(2—1141班)
智能傳感技術(2—1151、52班)
操作系統(3院)
材料力學(4—1111、12班)
造型材料與工藝(4—1121班)
電子測量技術(4—1151、52班)
工程力學(4—1161班)
量子力學(5院)
管理經濟學(6—1111、21、51班)
運籌學(II)(6—1131班)
金融學(6—1141班)
數學物理方程(7院)
有機化學(7—1151班)
英語閱讀(8—1111、12班)
日語會話(8—1141班)
管理運籌學(8—1121、31、51、61班)
計算機組成與結構1(13院)
固體物理(14—1111、12、14院教改班)
普通生物學(15—1111班)
解剖學與組織學(15—1121班) | |
2013年上學期2011、2012級期末考試日程表 | |||
日期 |
考試起
止時間 |
年 級 |
課 程 名 稱 |
7月10日 |
9:00—11:00 |
2012級 |
高等數學(1、2、3、4、5、6、7、8、13、14、15院、卓越班)
數學分析(二)(7—1211、21、71、教改班) |
13:00—15:00 |
2011級 |
信號與系統(1、2、3、4、5、7、13、14、15院、教改班)
信號、系統與信號處理(一)(卓越班)
工程力學(4—1121班)
運籌學(6院)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7—1111、21班)
環境化學(7—1151班)
英語聽力(8—1111、12班)
日語聽力(8—1141班)
國際貿易理論(8—1121、31班)
人力資源管理(8—1151、61班)
電路分析基礎(8—1171班) | |
15:40—16:40 |
2012級 |
線性代數(1、2、3、4、5、6、7、8、13、14、15院、卓越班) | |
15:40—17:40 |
2012級 |
離散數學1(教改1班)
高等代數2(7—1211、21、71班)
英語閱讀(8—1211、12班)
日語聽力(8—1241班)
音頻測量技術(8—1271班錄音工程方向) | |
7月12日 |
9:00—11:00 |
2011級 |
模擬電子技術基礎(1、2、3、4、5、7、14、15院、教改班、
8—1171班錄音工程方向)
電路分析與模擬電子線路(二)(卓越班)
造型基礎(4—1121班)
信息組織(6—1111班)
組織行為學(6—1121班)
模擬電子線路(6—1131班)
計量經濟學(6—1041班)
Java語言程序設計(6—1151班)
實變函數(7—1111、21班)
結構化學(7—1151班)
英語寫作(8—1111、12班)
基礎日語(8—1141班)
投資學原理(8—1121、31、51、61班)
復調與配器基礎(8—1171班音響導演方向)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13院) |
13:00—15:00 |
2012級 |
機械制圖(4—1211、12、21班)
工程圖學與計算機繪圖(6、7院) |
附件3
2013年上學期2011、2012級期末考試考場教室安排
通信工程學院:947人(含教改、卓越班)注:B棟教學樓階梯教室,按左右隔二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84人的教室: |
B棟 |
306 |
314 |
320 |
| |||
坐70人的教室: |
307 |
308 |
311 |
312 |
315 |
316 |
318 | |
坐60人的教室: |
301 |
303 411 |
坐70人不聯網教室不要排英語考試:101 、106 |
電子工程學院:1111人(含教改、卓越班)注:B棟教學樓階梯教室,按左右隔二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88人的教室: |
B棟 |
433 |
434 |
437 |
442 |
443 |
528 |
529 |
532 |
537 |
538 |
坐60人:511、513、514;不聯網教室:503、506 |
計算機學院:589人(含卓越班)注:B棟教學樓階梯教室,按左右隔二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84人的教室: |
B棟 |
206 |
216 |
坐60人不聯網教室不要排英語考試:407、408 | |||
坐70人的教室: |
201 |
203 |
207 |
208 |
211 |
217 |
機電工程學院:650人注:B棟教學樓階梯教室,按左右隔二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84人的教室: |
B棟 |
414 |
421 |
|
|
|
|
|
坐70人的教室: |
415 |
416 |
418 |
419 |
422 |
425 426 |
| |
坐60人的教室: |
|
412 |
507; |
不聯網教室不要排英語考試:401 403 406 |
技術物理學院:340人注: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49人的教室: |
A樓 |
202 |
203 |
205 |
208 |
211 |
213 |
214 217 |
218 110 |
經濟與管理學院:353人注: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49人的教室: |
A樓 |
221 |
222 |
223 226 227 |
322 |
323 |
326 |
327 |
|
坐40人的教室: |
220 |
225 |
325 |
|
|
|
|
|
理學院:{401人 理學院(一)120人、理學院(二)281人}
理學院(一):注:B棟教學樓階梯教室,按左右隔二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60人的教室:B棟509、510
理學院(二):注:B棟教學樓階梯教室,按左右隔二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70人的教室:B棟517、520、521;坐60人不聯網教室不要排英語考試:B棟501、502
坐84人的教室:B棟516
人文學院:(34人)注: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49人的教室:A樓 427
外國語學院:(75人)(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49人的教室:A樓 425 、426
軟件學院:(440人)注: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49人的教室: |
A樓 |
402、403、405、408、411、413、414、417、418 | ||
坐40人的教室: |
420 |
|
|
微電子學院:(436人)注: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49人的教室: |
A樓 |
302、303、305、308、311、314、317、318、321 | |
坐40人的教室: |
320 |
|
生命科學技術學院:(75)注: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49人的教室:A樓421、422、423
全校小語種:日語、俄語(注:A樓教室,按左右隔兩個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日語:坐49人的教室:A樓105
俄語:坐49人的教室:A樓106
附件4
考 場 規 則
1、 學生必須于考前十分鐘到指定教室對號入座,無故遲到三十分鐘以上者,不得參加考試,作曠考處理。開考三十分鐘后才允許交卷出場。交卷前不準離開考場,交卷后必須立即離開考場,離開考場前不得與他人在考場內交談,嚴禁將手機、小靈通等通信工具帶入考場并作計時工具用,違者按作弊論處。
2、 閉卷考試時,不得將有關書籍、作業本、參考資料、字典、帶存儲功能的計算器等放在座位上,不得自行攜帶草稿本、紙等物。進入考場后必須服從監考老師的指揮和調動。
3、 考生不得要求監考老師解答試題或解釋與試題有關的問題,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提問。
4、 學生必須獨立解答試題,嚴禁作弊和弄虛作假行為。對考試作弊者要從嚴查處,該課程以零分計,并加注“作弊”字樣,不準參加正常補考,并根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學籍。作弊如有雙方,均按作弊對待。
5、 當監考老師宣布交卷時間已到之后,全體考生必須立即停筆,依次序交卷后立即離開考場。若到時仍不停筆或故意拖延時間,監考老師應在考場情況登記表上記下姓名和學號,評分時從嚴扣分。
6、 考生應保持考場安靜,考生之間不能擅自以任何方式發生聯系,有事舉手報告監考老師。
附件5
監 考 守 則
一、監考人員要認真做好考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既要嚴肅認真地維護考場紀律,又要態度和藹熱情關懷學生。
二、 監考人員應在考試前10分鐘進入考場,做好準備工作,清點人數,檢查座位、課桌上的物品放置是否符合要求(桌上除了考試的必備用具外,不準放置其它物品)。
三、 宣讀考場紀律、明確考試方式,在黑板上寫明考試的起止時間,提醒學生首先在試卷上寫好姓名、班級、學號。
四、 監考人員對試題的內容不作任何解釋,但學生對試題印刷文字不清之處提出詢問時,應予以當眾答復。
五、 監考人員在考場內不準吸煙,不準閑談,不準讀書、報、雜志等,不準做與監考無關的工作,不準擅離職守。
六、 監考人員要認真填寫監考情況登記表。發現學生有舞弊企圖時應立即制止,對情節嚴重的應立即報告,及時進行處理,并在考場情況登記表上詳細記載違犯考場紀律的學生姓名、學號及其情節。
七、 監考人員有權制止非本考場的監考人員以及其他非考試檢查人員進入考場。
八、 考試時間結束前十分鐘,監考人員要提醒學生注意,結束時間一到,立即收卷并核對每份試卷的頁數和整個試卷的份數,清點后同填好的考場情況登記表一起交給有關教師,不能隨意延長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