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1年“星網銳捷獎(助)學金”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福建星網銳捷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設立“星網銳捷獎(助)學金”的有關協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決定從即日起開始評定2011年“星網銳捷獎(助)學金”。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
通信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技術物理學院、理學院、軟件學院及微電子學院等學院全日制計劃內福建籍本科生、研究生生源。
二、獎勵金額與獎勵條件
“星網銳捷獎(助)學金”分為優生獎學金、科技活動獎學金、特困生助學金三種,獲獎學生須滿足以下條件:
1. 優生獎學金:
申請候選人需獲得2011年國家獎學金或2010-2011學年學校獎學金,具體獎勵額度如下:
(1)獲得學年國家獎學金或校特等獎學金,獎勵1500元;
(2)獲得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年一等獎學金,獎勵800元;
(3)獲得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年二等獎學金,獎勵500元;
(4)獲得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年三等獎學金或單項獎學金中“學習進步獎”,獎勵300元;
2. 科技活動獎學金:
申請候選人需在2010-2011學年間參加全國性專業科技競賽和課外科技活動競賽并獲獎(例如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大賽、機器人大賽、程序設計大賽、信息安全技術大賽、“挑戰杯”活動等),具體獎勵額度如下:
(1)獲得校級前三等優勝者,獎勵500元;
(2)獲得賽區前三等優勝者,獎勵1000元;
(3)獲得全國前三等優勝者,獎勵2000元;
3.特困生助學金:
申請候選人需獲得2011年“國家助學金”以及“國家勵志獎學金”并且獲獎當年成績排名需在本專業前50%以內。
(1)在當年國家助學金以及“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中,被認定為“特困生”的福建籍生源,給予2000元助學金;
(2)獲得特困生助學金的同學,如當年同時獲得“優生獎學金”和“科技活動獎學金”資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享受一項獎金。
4.申請候選人要熱愛祖國,品行端正,刻苦學習,研究生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精神。
三、評選工作要求:
1.各學院將此項工作向全體同學廣而告之,做到人人皆知。
2.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星網銳捷獎、助學金申請表》(在學工處網站下載,雙面打印),并按照填表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上交學院。學院依據評選條件認真審核,擇優推薦,并進行公示。11月28日(周一)下班前以學院為單位報送南校區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
3.在公示無異議的基礎上,經福建星網銳捷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與學校共同審定后,由學校下文向學校公布獲獎學生名單,同時發給獎勵證書及獎學金。
4.材料填寫不認真、不完整或內容不真實者取消評選資格。
學生工作處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