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關于申報2012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計劃的通知


各單位及相關人員:
根據教育部教外廳函[2011]46號文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關于申報2012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計劃的通知》精神,為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中對引進國外高層次人才的要求,為全面提升我國教科文衛領域學術、科研水平,培養創新型人才,現將我校申報2012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項目計劃的通知發布如下。
申報2012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項目計劃,應立足“以我為主、按需引進、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原則,突出“高端”、“緊缺”取向,圍繞國家重點領域、高校重點學科,引進國際一流科學大師、科技領軍人才,培養我國高水平自主創新人才和緊缺人才;體現“高端引領、全面發展”的精神,科學、合理、客觀地制定聘請計劃,為實現國家“科教興國”、“人才強國”的發展戰略做出貢獻。我校凡承擔有國家級、省部級和本校教學、科研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均可根據本單位和個人的教學及科研工作需要申報2012年度的聘請計劃,并將計劃報送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匯總項目后,制定我校2012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項目總體計劃,并上報國家教育部審批。
各類項目計劃和申報條件具體如下:
一、重點項目
重點項目是指“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重點支持計劃項目”、“海外名師計劃項目”、“學校特色項目”等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等部委共同設立的引智專項,以及聘請單位結合自身特點在科研、教學領域開展的聘請外國文教專家重點項目。
1.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重點支持計劃(填寫“引進海外高層次文教專家重點支持計劃項目申請書”)。
申報資格:承擔國家級重點學科建設和科研任務的單位和個人。
專家條件:國外工程院/科學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學教授、相關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國際學術界享有較高學術地位的知名專家等,每年在華工作時間累計5個月以上。
工作任務:從事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攻關和重點學科建設等。
資助范圍:專家往返國際旅費、在華期間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貼或部分薪酬貼和薪酬等,每年27萬元人民幣。
2.海外名師計劃(填寫“海外名師項目申請表”)。
申報資格:承擔國家級重點學科建設和科研任務的單位和個人。
專家條件:重要著述或者論文在本學科或者本專業領域具有權威性的影響;曾任或者現任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的權威學術組織或者研究機構的主要職務;曾任或現任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權威學術刊物的主編、副主編或者主要審稿人;曾任或現為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的權威學術會議主席或者主旨報告人;曾獲得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的權威獎項(如,菲爾茲獎、諾貝爾獎、圖靈獎等)。每年在華工作工作時間60天以上。
工作任務:從事國家級重點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等領域的學科建設和高層次人才培養等。
資助范圍:專家薪酬、國際國內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貼、保險等,每年10~20萬元人民幣。
3.學校特色項目(填寫“學校特色項目申請表”)。
申報資格:承擔國家級重點學科建設和科研任務的單位和個人。
   專家條件:聘請的專家來學校有助于學校提高教學質量,凸顯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規格,凝練教學目標,加強師資隊伍和課程體系建設,改善教學條件和人才培養質量;有助于學校提升科學研究水平,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有助于學校增進社會服務能力,促進人才培養與國家、地方、區域經濟發展需求緊密結合;有助于學校加強自身建設,形成辦學理念的戰略管理意識。
    工作任務:促進學校在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內部管理等水平的提升,特別是聚焦在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領域實現不斷改進和持續進步。
資助范圍:專家薪酬、國際國內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貼、保險等,每年10~20萬元人民幣。
4.外國文教專家重點項目(填寫“聘請外國文教專家重點項目申請表”)。
申報資格: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和教學任務的單位和個人。
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知名專家、學者,來校工作不少于一個月。
工作任務:從事科研項目攻關;開設專業學分課程,運用外語或雙語進行教學等。
資助范圍:往返國際旅費、在華生活津貼等,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萬元人民幣。
5.長期專業專家項目(填寫“聘請外國文教專家重點項目申請表”)。
申報資格:承擔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學科建設和科研任務的單位。
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來校工作不少于一學期。
工作任務:從事科研攻關項目;開設專業學分課程,運用外語或雙語進行教學等。
資助范圍:提供往返國際旅費,月薪5000~8000元人民幣,免費住房,以及醫療和保險等。
6.短期主請外國專家項目(填寫“聘請外國文教專家重點項目申請表”)。
申報資格:各教學和科研單位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相關人員。
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來校學術交流不少于一周。
工作任務:開展不少于5次的學術交流活動。
資助范圍:提供往返西安國內旅費和西安地區食、宿、交通等費用。
二、普通項目
普通項目是指長期語言專家項目、短期順訪外國專家項目等國家外國專家局、教育部和本單位共同設立的引智項目。
1.長期語言專家項目(填寫“聘請外籍教師普通項目申請表”)。
申報資格:僅限人文學院外語專業。
專家條件:語言學、文學、教育學等專業碩士以上畢業,必須來校任教一年。
工作任務:除外語實踐課外,還應講授語言理論課、文學課等。
資助范圍:提供往返國際、國內旅費,月薪3500~4500元人民幣,免費住房,以及醫療和保險等。
2.短期順訪外國專家項目(填寫“聘請外籍教師普通項目申請表”)。
申報資格:各教學和科研單位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相關人員。
專家條件:海外教育、科研、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來校學術交流不足一周。
工作任務: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至少1次。
資助范圍:每次學術交流活動可資助500~1000元人民幣,有特殊背景的來訪項目,學校將酌情增加資助。
 
對于上述聘請的外專項目,各聘請單位或個人在項目執行結束一周內,必須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包含專家個人簡歷和項目執行成果等信息)。凡有意申請資助者,請填寫各項目相關表格,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將申請表(電子版)發送國際處,以便及時匯總上報。
聯 系 人:曹  靜     左愿遠
聯系電話:029-88204801   029-88202220
電子信箱:jingcao@mail.xidian.edu.cn 或 yyzuo@mail.xidian.edu.cn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1年8月18日

相關附件

來源 http://www.xidian.edu.cn/xwlm/xxtz/116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