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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11年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通知


西電教〔2011〕117號
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陜教高〔2011〕16號)精神,不斷推進我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育產生高水平教學改革成果。學校決定,近期組織開展2011年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建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類型和內容
本次教改立項分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種類型,立項內容主要分為四部分:
1.教學改革總體研究與實踐,主要是本科高等教育改革發展中具有共性和綜合性的課題;
2.專業類人才培養模式方案及系列課程的綜合改革研究與實踐,主要是以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創新為主的綜合改革實踐;
3.教學標準、能力標準的改革與實踐,主要是圍繞人才培養目標,探索各專業課程及課程體系的教學標準、學生的能力標準、課程內容更新、教學方法改革等;
4.教學管理改革與實踐,主要是探索適應新時期學生培養和教學改革的教學運行管理體制、機制、方法及手段等。
詳細申報內容可參看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指南(見附件1)。
二、立項范圍
項目研究工作實行項目主持人負責制,項目主持人必須對所申報項目的相關問題、國內外教學改革研究動態、我國高等教育相關政策等有相當的認識和了解;曾做過相關課題的研究并取得過一定研究成果。申報項目有教學研究團隊支撐的優先考慮。
鼓勵由學院牽頭,以學科、專業大類為主線,集專業調整、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管理等改革于一體的系統研究的選題。
鼓勵研究、試點、推廣及應用的綜合性選題(包括在國家和我省已有的重點教學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進行深化完善、整體優化、應用實踐等的選題)。
鼓勵跨院系聯合申報具有共性和實踐性的選題,特別是對教學領域中的某些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的選題。
重點項目的立項還需瞄準下一輪省級和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為2013年省級和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孕育夯實基礎,并結合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學“質量工程”項目內容,培育產生出高水平的教學改革成果。具體應具備以下特性:
1.前瞻性:對我國及世界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有明確的認識,對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具有引領作用和理論指導意義。
2.實用性:針對當前及新時期我校本科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人才培養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推廣應用價值。
3.創新性:理論研究有突破,實踐探索有新招,對高素質創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養有重要作用。
上述指導性選題范圍和重點項目立項要求,供各單位選題和組織推薦時參考。對無改革內容的一般研究項目、與教改研究與實踐無關的教育教學理論研究項目、同一名稱已立項過的教改項目,本次立項均不予受理;除公共基礎課、校級精品課程外,單門專業課程的改革或課件的開發,原則上不作為教改項目立項;擬申報的項目與已批準立項的校級、省級項目屬同科類、同專業、同類型,且無新的思想、新的發展,今年請勿申報;以往已立項研究較多,或者已有較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課題,如無創新或發展,原則上不再作為教改項目立項;已經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級有關方面立項課題的不再重復申報。
   三、項目申報要求 
本次項目的篩選和評審工作,將按照“分類指導、鼓勵特色、重在改革、突出實效”的原則,經學院推薦、專家評審等環節確定本輪立項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1.為保證教改立項的水平和質量,項目主持人一般應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教師和管理人員;項目主持人應按期完成了2009年校級和省級教改項目的結題工作;未完成結題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本次教改項目。教改項目實行項目主持人負責制,項目主持人僅限1人,項目主要參與人員一般限5人以內(含主持人)。
2.本次立項總數按照申報項目數的60%左右予以立項,其中重點項目不超過1/3,其余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資助經費8000元,一般項目資助經費5000元。學校將擇優推薦11個項目申報2011年省級教改項目。
3.教改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重點項目如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最多可延長1年。
4.為保證項目研究的質量,一個項目主持人不得同時兼多個項目的主持工作;鼓勵教學一線的教師申報,尤其是中青年教師積極承擔或參與教改項目研究工作;鼓勵多學院、多部門、多學科聯合申報。
三、申報材料及報送要求
1.申報者認真填寫《2011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報書》(一式三份,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書”),并附相關材料。相關材料指:本項目主持人和主要參加人員近3年教育教學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關研究論文和著作目錄)、校級以上(含校級)教學方面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2.各學院認真填寫《2011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一式一份,見附件3,用Excel格式填寫,以下簡稱“匯總表”)。
3.請各學院于2011年9月20日前將申報書和匯總表及相關申報材料,經各單位主管教學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教務處教學研究科,并將申報書和匯總表電子版(電子文檔的文件名格式為“學院名+主持人姓名”)由各單位統一發送至:myang@mail.xidian.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不隨本文印發,請到我校教學研究網下載,網址:
聯系電話:81891764
聯系地址:教務處教學研究科,南校區辦公樓203
請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及時溝通,保證本次項目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