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9年度優秀留學回國人員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青年教師出國研修計劃》(西電人〔2008〕78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09年度“優秀留學回國人員”評選與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在境外留學或研修1年以上且在2009年按期回校的留學人員。
二、申報材料
個人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秀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表》(電子版從人事處網站下載),基層單位簽署推薦意見,表中所涉及的獎項、專利、論文及著作等均須附復印件。
三、推薦與評審
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學校評審的方式進行評選。各單位將本單位申請人材料匯總并審核后于2010年3月10日前報人事處。人事處對材料進行審核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表彰與獎勵
計劃表彰人數不超過6人。對通過評審獲得“優秀留學回國人員”稱號的人員,頒發榮譽證書,并按照“青年教師出國研修計劃”實施辦法予以獎勵。
優秀留學回國人員表彰是鼓勵廣大青年教師出國研修,吸引他們按期回校,激勵他們不斷提高自身整體素質的重要措施。希望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做好選拔和推薦工作。
發布時間:20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