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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第三批選拔的通知


各位同學:
根據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規劃及2009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進一步做好200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實施工作,達到既定的工作目標,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決定面向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211”工程高校補充選拔一批留學候選人(第三批)。本次第三批補選申請工作由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負責,所有有意向申請此次補選或對國家公派有興趣的同學均可向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咨詢。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88202786 地址:北校區行政辦公樓一樓120
根據留金秘發[2009]306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遴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計劃
此次選拔留學基金委分配我校名額為10人,僅限推薦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
二.選拔對象
根據《2009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中的規定,申請攻讀國外博士學位的申請人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畢業生(我校06級學生),或在讀碩士生或博士一年級學生。
此次選拔對象范圍內的同學滿足如下幾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1. 已獲得國外著名高校攻讀博士學位的正式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且有免學費或學費資助證明,外語合格證明。
2. 如暫未獲得正式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可先行提交意向性邀請或雙方協議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此部分申請同學如被錄取,待留學單位落實后,統一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學費資助證明,外語合格證明,再由研究生院統一向留學基金委報送。
3. 已獲得國外著名高校攻讀博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或者意向性邀請或雙方協議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對方院校不給予學費資助,可向留學基金委申請學費。申請學費資助候選人應綜合素質高、發展潛力大,成績優秀,外方擬接收單位應為公認的世界一流大學或科研機構;國外導師有極強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是所在學科領域的權威專家或學科帶頭人,在其相關研究領域有突出的貢獻,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力。
三.選拔辦法
1. 學校按照“選派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和專業,師從一流導師”的“三個一流”的標準和“面向學校需要,依靠學校工作,服務學校發展”的宗旨進行嚴格選拔。
2. 重點選派專業及其他選拔條件等仍按《2009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執行。
四.申請材料清單(一式三份)
1.《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學生類)
   未提交正式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的申請人,留學單位可暫填意向留學單位,留學期限請暫按擬留學單位學制填寫。網上填報請登錄 http://apply.csc.edu.cn
2.《單位推薦意見表》
3.校內評審意見表(申請學費資助人員提交)
4.兩封專家推薦信(申請學費資助人員提交)
5.成績單復印件
6.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7.主要科研成果(清單及摘要)
8.詳細的國內外導師介紹
9.獲獎證書復印件
10.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11.學習計劃(若暫無外方接受導師,只需國內導師簽字)
12.收取學費明細表(申請學費資助人員提交)
13.國家旅行健康證明書復印件(請各校審核留存)
14.邀請信/入學通知書復印件(含意向性,如無可不付)
15.與外方合作協議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交正式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者必須提交)
以上材料較多,申請同學如有任何不清楚的條款歡迎咨詢。
五.時間安排
2009.9.7-2009.9.11:向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報名,報名表見附件,發送到
wxh@xidian.edu.cn。地點:北校區行政辦公樓一樓120室王老師,電話:88202786
2009.9.11下午15:00:北校區行政辦公樓一樓120,所有申請同學材料準備說明會。
2009.9.14-2009.9.18:研究生院初步審查、整理、核對申請信息。
2009.9.19-2009.9.24:校內評審并報校領導審批。
2009.9.25:向留學基金委報送申請材料。
2009.10月中旬:留學基金委組織評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報教育部審批。
2009.10月下旬起,符合派出要求的人員開始陸續派出。
    如果申請同學被2009年國家公派研究生第三批錄取,原則上應于2010年9月30日前派出,因此,被錄取同學可從2009年10月下旬被錄取開始至2010年9月30日前此段時間內的任一時間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