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2022學年春季博士生(老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西電研〔2018〕47號)文件要求,現就2021~2022學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
二、參評對象
2020 級、2019 級和 2018 級在學校規定學制內的全日制非定向春季博士研究生。
學業獎學金參評名單見附件1,請同學們核對自己的獎學金分組等信息,如學業獎學金分組存在問題,請于3月8日前發郵件到15929945207@163.com,郵件中請注明姓名、學號、導師,應所在分組。
三、時間安排
1、個人總結和成果錄入、公示
即日起至3月10日:登錄“研究生系統(老)”系統按規定格式進行成果錄入,相關成果的獲得時間需為2020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系統將于3月10日24:00關閉,之后本人不能進行修改)。
3 月 11 日至 3 月 12 日,在“研究生系統(老)”公告欄分學院對成果公示 2 天,如有異議,請向所在學院負責老師或主管領導提出,由學院負責核實和修改(3 月 12 日公示結束后,系統中的數據將不再允許進行更改)。
2、獎學金評定和發放
請各位同學認真填寫附件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并將上一學年中的學術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一并附上,成果認定時間為2020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于3月14日之前將研究生獎助金申請表交于本班班長處。未填寫申請表默認為放棄本次獎助金申請。
四、注意事項
1、國家獎學金與學業獎學金原則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復使用。
2、中期考核情況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研究生學位辦公室提供的名單為準。
3、所有參評成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錄入系統并由學校統一公示,未錄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用于參評學業獎學金。
4、2021 級博士研究生新生(碩博連讀)要扣除 2020 年所獲碩士學業獎學金的一半。
5、已獲得 2020 年國家獎學金的博士研究生,申請國家獎學金時使用過的成果不得在本次學業獎學金評審中重復使用。
6、在申請 2021 年國家獎學金時,若博士研究生重復使用本次學業獎學金所用成果,獲得國家獎學金后,自動取消春季學業獎學金,獎金金額從國家獎學金金額中扣除。
附件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金獎學金申請表-2021年
電子工程學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