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設計答辯來源: http://www.bjpacx.com2007-06-11 11:01:58瀏覽次數:電子工程學院各系、所: 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學生畢業設計成績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打分,不允許出現照顧分人情分。原則上優良比例不超過50%;若優良比例超過50%,需為獲良好成績的同學排名,按成績高低上報。 電子工程學院 2007-6-11 上一篇文章:“操作系統”考試安排下一篇文章:緊急通知:01、02級降至03級的有關同學速到院辦取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