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現對我院202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學院執行院長、學院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學院副院長、學科方向負責人
職責: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小組,統一復試考核標準。開展包括復試專家、工作人員、考生等的培訓工作,組織演練。審核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開展本學院招生信息公開和相關解釋工作,根據考生申訴,對本學院有關考試招生過程進行核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二)復試小組
組成:每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職稱以上專家、不少于1名復試秘書組成。
職責:根據學院復試方案對考生的外國語水平、專業基礎知識、科研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確保復試程序規范、公平公正。
(三)紀檢督察組
組成:學院紀委書記、學院紀委委員
職責:全程監督復試工作實施過程,受理考生實名投訴和舉報,答復考生質疑。
監督舉報電話:029-88202254
監督舉報郵箱:seedj@xidian.edu.cn
三、復試資格
初試成績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具有復試資格考生名單見附件。
四、復試安排
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形式,綜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試形式,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能力考核(面試)
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外國語聽說能力,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其他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
考核內容:考生個人陳述、復試專家面試問答等。
五、錄取
(一)總成績折算辦法
總成績(滿分150分)=初試總成績(滿分150)×50%+復試成績(滿分100)×1.5×50%。
復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視為復試合格(滿分100),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規則
最終錄取導師由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確定,未達成一致,考生須服從學院安排。報考意向導師前考生應與導師進行充分交流。
(三)相關說明
考生待錄取工作通過中國研招網進行,一志愿考生待錄取后由學校在中國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我校不再進行解鎖。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自愿接受“待錄取”后,我校不再進行解鎖。一志愿考生在中國研招網申請調劑被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鎖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擬錄取名單,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信息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公示結束后,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七、體檢
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所有錄取考生均須符合教育部體檢要求,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不按時完成體檢或弄虛作假者視為體檢要求不合格。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29-88202276
咨詢郵箱:seeyz@xidian.edu.cn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2.我校將在新生入學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確定為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我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未盡事宜由電子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復試名單
電子工程學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