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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下發《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學工作獎勵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7-6-27 17:27:58

西電教〔2007〕218號

各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精神,充分調動我校教師在本科教學工作中的積極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學工作獎勵辦法》。現予以下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學工作獎勵辦法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學工作獎勵辦法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精神,充分調動我校教師在本科教學工作中的積極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項目

(一)專業認證

專業認證是指通過教育部組織的專業認證。

(二)特色專業

特色專業是指能體現學校本科教學和人才培養的要求,反映現階段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基本趨勢與發展方向,專業特色鮮明、優勢明顯,對人才培養、教學改革與建設起到示范作用的專業。

(三)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是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實驗教學觀念,先進的實驗教學體系、內容和方法,先進的實驗教學隊伍建設模式和組織結構,先進的儀器設備配置思路和安全環境配置條件,先進的實驗室建設模式和管理體制,先進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并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提高教學質量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的實驗教學中心。

(四)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的實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問題和課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倡導以本科學生為主體的創新性實驗改革,使學生在本科階段得到創新性科學研究的鍛煉,培養科研能力和創新興趣。

(五)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是在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實踐環節、素質教育等方面進行人才培養模式的綜合改革,推進教學理念、機制和體系的創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樣化創新人才的培養體系,滿足國家對社會緊缺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的需要。

(六)教學團隊

教學團隊是指教學質量高、學術水平高、結構合理的教學隊伍。在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開發教學資源,促進教學研討和教學經驗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七)教學名師

教學名師指在高等學校中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長期從事本科教學,注重教學改革與實踐,教學方法先進,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為培養大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教育質量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

(八)教學成果

教學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方案及改革成果。

(九)精品課程

精品課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師隊伍、一流教學內容、一流教學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學管理等的示范性課程。

(十)優秀教材

優秀教材是指反映國內外課程建設與學科發展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體現現代教育思想,具有先進性、學科性和教育教學的適用性,充分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方法與手段,經多年教學改革實踐檢驗,教學效果顯著的教材。

(十一)雙語教學課程

雙語教學的課程是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用外語授課的課時占該課程課時的50%以上(含50%)的課程。

二、獎勵政策

(一)專業認證獎勵政策

通過教育部專業認證的專業,每個獎勵5萬元。

(二)特色專業獎勵政策

1.省級特色專業,每個獎勵1萬元。

2.國家級特色專業

(1)第一類國家級特色專業,每個獎勵4萬元;

(2)第二類國家級特色專業,每個獎勵8萬元。

(三)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學基地)獎勵政策

1.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每個獎勵1萬元;

2.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每個獎勵5萬元。

(四)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獎勵政策

1.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獎勵8萬元;

2.指導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每年指導1項,按30學時計工作量;

3.學校設立“國家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優秀教師指導獎,評選優秀指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等同于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

4.學校設立“大學生創新獎”,每年組織評選一次,對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進行評審,被評為優秀項目的主要參加者(學生)具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

(五)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獎勵政策

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每個獎勵5萬元。

(六)教學團隊獎勵政策

1.省級教學團隊,每個獎勵1萬元;

2.國家級教學團隊,每個獎勵6萬元。

(七)教學名師的獎勵政策

1.省級教學名師,每名獎勵2萬元。

2.國家級教學名師,每名獎勵5萬元。

(八)教學成果獎勵政策

凡第一完成單位為我校的項目,學校獎勵如下:

1.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每項獎勵0.5萬元,一等獎每項獎勵0.3萬元,二等獎每項獎勵0.2元;

2.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每項獎勵10萬元,一等獎每項獎勵5萬元,二等獎每項獎勵2萬元。

(九)精品課程獎勵政策

1.省級精品課程,每門獎勵0.3萬元。

2.國家級精品課程,每門獎勵2萬元。

(十)優秀教材獎勵政策

凡第一完成單位為我校的項目,學校獎勵如下:

1.省級優秀教材特等獎每項獎勵0.5萬元,一等獎每項獎勵0.3萬元,二等獎每項獎勵0.2萬元。

2.國家級優秀教材一等獎每項獎勵2萬元,二等獎每項獎勵1萬元。

(十一)雙語教學課程獎勵政策

1.省級雙語教學課程,每門獎勵0.3萬元;

2.國家級雙語教學課程,每門獎勵2萬元。

三、上述獎勵中,同一項目同時獲得國家級、省級獎者,按獲獎級別最高標準發放,不重復獎勵。教學名師獎、教學成果獎、優秀教材獎等上級部門一次性獎勵的項目學校一次性發放獎金;其他上級部門先立項建設后驗收的項目,學校將分兩次發放獎金。

四、上述項目中,獲得國家級項目后,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設置一定數量的校聘關鍵崗位。

五、各種獎勵項目中,省級是指由省教育廳組織評審的項目,國家級是指由教育部組織評審的項目。

六、各項目納入到《院級本科教學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中,在年終考核時按照不同級別給予相應的加分。

七、在職稱晉升和專業技術崗位業績考核中,教學成果與科研成果一樣,作為業務工作業績和學術成就看待。

八、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消息來源:http://www.xidian.edu.cn/dispnews.asp?typeid=3&newsid=1334